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浙江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方式
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形式。网站地址为:www.zjwst.gov.cn;指定地点为:浙江省卫生厅受理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60号),公开时间为:正常工作日,联系电话: 0571-87838222。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时间地点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受理地点设在浙江省卫生厅受理中心。
详细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6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571)87838222。
邮政编码:310009。
(二)受理方式
目前,本机关仅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受理地点获取《浙江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样表见附件),也可在本机关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www.zjwst.gov.cn)中获取。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到受理地点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1.申请受理。申请人在受理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
2.《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2)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回复形式;
(4)每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收费标准
1.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和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浙江省监察厅举报。
(二)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浙江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