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评价体系,增加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和效能,我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宣传培训,严格评审程序,继续推进全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截止2011年11月30 日,我省已量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45132家,共评定A级单位392家,B级单位4402家,C级单位39094家,不予评级1224家。其中住宿场所和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率均达100%,沐浴场所量化分级率79.50%,美容美发场所量化分级率63.34%,超额完成卫生部要求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