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宁市积极探索新型工作模式,推出五项措施规范了艾滋病抗病毒治疗。
一是由定诊医疗单位海宁市人民医院承担对艾滋病病人的抗病毒临床治疗工作,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流程,设立院临床专家组规范治疗行为;二是落实专职医务人员,由院感染性疾病科挑选2名具有一定资历的主治医生担任艾滋病门诊治疗医务人员,常年开设门诊接受患者的治疗;为病人提供免费药品、医疗检验、用药随访、副反应监测等一条龙服务,并保证病人的隐私;三是专人负责随访管理。市疾控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开展随访管理,定期采集血样送嘉兴市疾控中心免费检测CD4细胞和病毒载量等;四是规范临床治疗方案,根据国家的治疗方案要求,结合患者实际情况,由院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专家组拟定治疗方案,保证了治疗的效果;四是规范临床检查和药品供应,根据患者治疗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医疗检查,规范药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药剂人员为患者提供抗病毒治疗免费药品;五是明确分工和职责,市疾控中心承担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转诊、随访、催促复诊、管理和资料上报等工作,市人民医院发挥临床优势做好对患者的规范治疗,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合做好随访和追踪等工作,从而提高了管理工作的水平。目前海宁市现有艾滋病病人已全部接受规范抗病毒、抗机会性感染药物治疗,病人治疗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得到保障。(吴 方)
上虞市出台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政策
日前,上虞市出台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村卫生室的设置标准和建设标准。一是明确功能定位。村卫生室主要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计划生育等工作,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服务。二是明确设置标准。综合考虑服务人口、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交通等因素,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服务人口在2000人左右的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服务半径为1.5公里左右;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所在地不设置村卫生室,相应职能由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人口较少、距离较近的行政村共设村卫生室。三是明确建设标准。新建和改建后的标准化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设有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和观察室并“四室分开”,配备必需的医疗设备和健康教育设施。四是明确产权界定。按照谁投资产权归谁所有的原则,社会捐助建设的村卫生室产权由捐助人决定;对政府投资形成的业务用房和基本设备,要纳入国有资产监管范围;对政府补助购置的基本设备由乡镇(街道)卫生院建账登记,统一管理,村卫生室使用。五是明确奖励措施。经验收合格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实行以奖代补方式,对乡镇(街道)政府、村集体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补助2.5万元,其中1.5万元用于补贴基础设施建设,1万元用于补贴购买计算机等设备。对个人投资或社会捐资建设,业务用房及医疗设备达到建设标准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0.5万元补助,计算机系统等给予0.5万元补助。(夏方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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