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8日-31日,省卫生厅对两年试点期满并自主申报验收的5个浙江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区)试点单位,在精心组织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了严格的考核评估后,命名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余杭区、义乌市、温岭市为我省第二批“浙江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区)”。至此,我省已有10个县(市、区)创建成功并获得命名。
我省各地以创建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为载体,大力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形成了良好氛围,各地创建热情高涨,踊跃申报,目前申报试点的已达41家,占全省县级的45.6%。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各创建县在组织领导、机构编制、经费投入、装备物资、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都明显的进步。在《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指导方案》下发后,各创建单位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努力,争创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