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 2010年8月31日3版 )
本报讯 (特约记者 詹 雅)为进一步加强市属医院的财务管理,浙江省杭州市卫生局、财政局日前决定,在市属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委派制度。选拔总会计师的有关工作自6月中旬展开后,目前候选人员面试已结束。据了解,该市将向现有7家市属医院和正在建设中的6家新医院委派总会计师各1名,任期5年。
该市卫生局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杭州市医疗卫生单位作为自主管理和运行的独立法人,自主调配资金越来越多。实行总会计师委派制度,将有利于规范医疗卫生单位的经济行为,提高财会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总会计师行使的主要职责包括:协助单位法人代表加强对单位的经济和财务管理;参与单位的经济决策,组织单位预算编制和实施;对单位经济活动实施监督和效益评估;对单位财会岗位设置、专业人员配备提出方案,以及《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总会计师将在市级医疗单位之间交流任职,人事关系原则上保留在原单位。工资、津贴按正科待遇发放,奖金、福利按副院级待遇发放。
该市总会计师的选拔分两个步骤:首先,在市卫生局系统内部通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进行择优选拔;若没有合适人选,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局属系统共有17人报名,10人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