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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深化“三制”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
发布时间:2010-08-30 06:40:25 信息来源:湖州市卫生局 访问次数:
  一是深化“双定额”管理制。与21家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推行区级二级以上、中心城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均次费用上限制和可用资金限额制,超出部分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今年,全区门诊均次费用超值不予支付3.94万元,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二是深化新农合医生资格分类制。结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试点的契机,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592个医生按执业资格分类设定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及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三级处方等级权限,进一步规范抗生素、激素和大输液等使用,实现从医疗机构监管向医师个人监管的延伸。
  三是深化网络监管制。运用新农合信息系统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上传数据进行网上审核,并通过警示告诫制通报基金运行情况和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次均门诊、住院费用和基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统计通报。今年以来,全区新农合参合率98%,累计补偿87.35万人次,总补偿金额3978.66万元,群众受益面达5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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