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2010年7月28日4版 )
(记者 肖国强 朱永红)有关碘盐的争议有望告一段落。7月25日,卫生部公布了《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中,关于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的规定,从原本上限60mg/kg更改为30mg/kg,整整削减了一半。
事实上,一刀切的加碘模式一直存在争议。而近年来部分地区甲状腺肿大(即甲亢)病例的增多,也促使卫生部门反省目前的全民加碘模式。
浙江也不例外。虽然无法将甲亢的全部原因归结于碘摄入过量,但这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对吃得很咸的浙江人而言,《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的出炉,显得尤为重要。
摒弃一刀切 浮动30%成亮点
实际上,出于浙江人吃得太咸的考虑,我省已放开规定,允许部分销售点出售非碘盐。据省盐业公司统计,目前全省有300多家非碘盐销售点,相当于每个地市有30来家。根据中国盐业总公司的规定,一个县应该有四五家非碘盐销售点,浙江省的非碘盐销售点是算多的。
另外,《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中要求,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允许范围为:碘含量平均水平±30%。陈祖培解释说,上下浮30%的标准,是因为生产工艺等原因而给盐企制定的标准,对普通居民来说,只需参考当地选择的平均值即可。
补碘因人而宜 特殊人群需重视
尽管碘多了不是好事,但缺碘同样糟糕。专家提醒大家,特殊人群补碘还需特殊对待。调查发现,上海、浙江沿海城市和福建省沿海农村部分孕妇尿碘中位数低于150微克/升,存在碘营养不足可能。报告建议,让妇女了解缺碘危害,注意食用合格碘盐及海带、紫菜等富碘食品。据了解,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对碘营养的需求,就要大于普通人群,而孕妇碘营养不足可能导致胎儿脑发育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