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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指导小组被评为全国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工作先进集体
作者:厅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0-03-09 08:38:58 信息来源:厅机关党委 访问次数:

  2月25日,全国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我省以及宁波市、湖州市、杭州市余杭区等4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被评为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工作先进集体,有10位同志被评为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工作先进个人,并在大会上受到了表彰。

  自2009年9月正式启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工作以来,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全省各级指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在卫生部的指导和省委的领导下,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信息沟通,帮助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分析、尽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紧紧围绕“推进深化医改,加强能力建设,改进医德医风,提高服务水平”实践载体,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同时,积极履行职责,突出行业特色,努力提高行业指导的科学化水平,着力在指导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下功夫,用推进深化医改的成果、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成果和群众的满意度来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效果,保证了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并且在工作中,加强舆论引导,注重宣传典型,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既符合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又富有卫生行业特色,取得了明显成效。我省先后有3家典型单位在卫生部经验交流大会上作经验介绍,卫生部编发了7期简报,宣传我省指导工作的做法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经验,《浙江日报》等省级媒体的报道量达50余篇。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们组织开展的首届“感动浙江卫生”十大人物、十大事例评选活动在社会各个层面引起了强烈反响,从中央、卫生部、省委到省市各级媒体都对评选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中央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专门对评选活动编发了1期简报,对我们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此次获得卫生部表彰的4个指导小组是全省各级指导小组中的突出代表。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全省各级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同志,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身心地投入到指导工作中,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供有利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他们在工作中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工作成绩突出,赢得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我省指导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事迹得到了卫生部领导和与会代表的好评,并编入了汇编书籍,供全国卫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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