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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赵丹超 | 发布时间:2010-03-18 07:24:41 | 信息来源:浙江卫生杂志 | 访问次数: | |
近日,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分级监管工作。 此次分级监管对象主要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个体诊所、卫生室等医疗机构。区卫生监督所将对相关医疗机构从许可证件、科目设置、人员聘用及执业资格、日常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传染病管理、消毒管理、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广告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评分,根据得分高低分别评定为规范、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并根据评定的等级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进行分级监管,对“规范级”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对“合格级”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对“不合格级”责令限期整改,跟踪监督,整改仍不合格的,报区卫生行政部门暂缓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评定结果在椒江区卫生信息网和各镇、街道卫生院进行公示,并作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的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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