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政务公开
关于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等三家医院迁扩建床位规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0-02-08 13:42:54 信息来源:厅医政处 访问次数:

浙卫发〔2010〕31号

温州市、杭州市卫生局:
  
  你们分别要求核定医院迁扩建床位规模的请示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按1000张床位规模迁扩
  建;苍南县人民医院按800张床位规模迁扩建;杭州市萧山区第四人民医院迁扩建床位总规模1000张,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建设床位规模600张。
  二、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迁扩建项目的各项审批手续。
  三、新址医院建成后,须报我厅执业验收。验收合格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业。
  四、医院最终核定床位数待新址医院验收后重新报批。
  本批复有效期为自批复之日起二年。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