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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2-05 07:46:40 | 信息来源:浙江卫生2009年第20期 | 访问次数: | |
鄞州区积极贯彻《关于加快农村(社区)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卫生事业改革。2009年上半年,鄞州区社区医院门诊总人次占全区所有医疗机构总门诊人次的75.3%,统计数据说明,鄞州区有四分之三的患者在就诊时首选社区医院。在实施《意见》过程中,鄞州区采取四个方面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府主导”,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夯实医改基础。鄞州区将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纳入地方经济发展整体规划。采取“以区为主,区镇(乡、街道)共管”模式,强化了镇乡(街道)对辖区卫生事业发展的责任,社区卫生建设资金全部由区、镇乡两级财政予以解决,大幅减轻了基层卫生单位的负担。仅2007、2008两年,区、镇乡两级投入农村的基础建设资金就达1.5亿元,确保了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取得了较好进度。 二、立足“及时就医”,健全医疗服务网络,让群众就近看病。一是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镇乡(街道)配套4亿元3年内完成全部镇乡(街道)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截止2009年8月底,累计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轮标准化建设11家,6家单位新建工程破土动工,5家单位正在积极筹划或已进入前期准备工作。二是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区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专项补助高标准的行政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至9月底,已完成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90%以上,初步形成“十五分钟医疗圈”。三是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卫生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制定出台《鄞州区数字卫生建设三年规划》,投入400余万元,成为宁波市最早在农村开展门诊一卡通工作的试点县(市、区),同时,还率先建立了农村远程医学影像会诊系统(TDS),实现了农村基层单位与鄞州区放射质控中心优质资源的共联共享。2009年,全市率先实现农村(社区)医疗机构检验单网上查询,大大方便了患者。 三、注重“服务质量”,提高医务人员整体素质,让群众有好医生看病。一是运用激励和待遇保障机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编人员经费由区财政按每人每年3.3万元~5.5万元的不同标准进行补助;边远山区医务人员给予每人每月300~500元的专项补助。通过建立择优选聘、绩效考核,保证农村(社区)医务人员的收入不低于甚至高于城区医务人员收入。二是加大卫技人才引进力度。连续3年每年招聘250名左右事业编制医学院校毕业生,确保村村有1名以上具有正规学历的全科医生。三是提高现有卫技人员整体素质。以人均每人每年400元标准,建立继续教育专项补助资金,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村(社区)卫技人员参加培训。 四、着眼“合理负担”,降低群众医疗支出,让群众看得起病。一是减免费用。对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参合”农民,实行免挂号费、诊疗费和减半收取住院床位费、住院护理费的“两免两减半”政策。2009年上半年共优惠108.7万人次,减免费用271.6余万元。二是控制费用。积极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实行“药品限价”。2009年上半年共优惠132.1万人次,优惠费用1066.8余万元。三是增强保障。2009年按参保人数每人每年300元标准设立住院补偿资金,再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设立门诊补偿专项资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20元,对参保农民实行门诊有效医疗费用补偿45%的优惠制度,将“参合”农民农村医疗住院保险补偿率提高到53%。 (鄞州区卫生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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