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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类不能食用的食品
发布时间:2010-01-08 14:25:49 信息来源:浙江省卫生监督所 访问次数:
  一、已死亡的甲鱼、黄鳝、乌龟、蟹、贝类;
  
  二、河豚鱼、不新鲜的海产青皮红肉鱼类(鲐鱼、金枪鱼等)、织纹螺、狗肝、鲨鱼肝、牲畜甲状腺;
  
  三、野蘑菇、发芽马铃薯、含氰苦果仁;
  
  四、食品罐头(包括马口铁、玻璃瓶及软罐头)出现胖听或泄漏现象;
  
  五、奶粉、固体饮料等干燥粉末状食品出现结块现象;
  
  六、啤酒、饮用水、清澈透明的液体饮品出现混浊、杂质、沉淀等现象;
  
  七、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八、标签模糊不清或缺少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或保质期限等必须标注内容的定型包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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