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09年上半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 | | |
| 发布时间:2009-09-08 08:01:55 | 信息来源:浙江卫生2008年第7期 | 访问次数: | |
2009年上半年,全省卫生系统深入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和今年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对照年初卫生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三条主线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要求,努力推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一、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线,积极推进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1.认真贯彻国家医改会议精神。4月初,国家医改意见和三年重点实施方案下发和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省政府成立了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由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负责我省医改具体贯彻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分工。在省医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我厅会同省医改办主要做了以下贯彻落实工作:一是抓紧研究制订我省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围绕国家医改意见精神和今后三年五项重点改革任务,结合我省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目前已形成《浙江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二是同步加强配套政策研究制定。根据国家医改有关配套文件,抓紧研究,细化、实化有关政策措施,明确实施步骤,做好配套衔接。三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及时了解动态,掌握信息,并积极争取国家在医改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2.认真贯彻省委全会卫生工作要求。根据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卫生统筹发展的要求,我厅加强了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运行管理和农村卫生体制机制改革的研究和探索。领办了省政府《关于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课题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快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提交省政府审议。通过充分调研论证,初步确定在部分县(市、区)分别开展两项改革试点,一是县、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运行管理改革试点,主要在遂昌县、开化县等6个县(市、区)开展;二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机制改革试点,主要在嘉兴市、温州鹿城区、泰顺县等18个县(市、区)开展。目前,各地正在完善试点方案,着手启动试点工作。 二、围绕卫生民生工程建设主线,扎实推进卫生重大项目建设 3.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卫生项目。为加快推进欠发达地区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服务条件,我省发改、卫生等部门紧密配合,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促增长和医改的政策机遇,主动与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对接汇报,到6月底,我省已争取到三批中央预算内卫生投资项目,共计建设资金27850万元。其中重,点中医院3家1950万元,县级医院23家14900万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家1100万元,中心乡镇卫生院176家9900万元。2008年的中央投资卫生项目已经100%开工。 4.扎实推进省政府六大行动计划卫生建设项目。按照省政府六大行动计划卫生建设项目要求,结合“卫生三强”行动,积极推进省级医院布局调整、欠发达地区县级综合性医院建设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等。上半年,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要求,促进省市医疗资源布局优化调整,合计完成投资额3.2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64%;重点推进欠发达地区县级医院建设,确定的15家欠发达县级医院,开工10家,完成初步设计5家,累计完成投资1.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57%;全省所有县(市、区)完成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26个,已设置1276个,完成率89.5%,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9522个,已设置7031个,完成率73.8%,其中新建成中心和站分别为22个和351个。 5.帮助落实援川灾后恢复重建卫生项目。根据《浙江省对口支援青川灾后恢复重建三年规划》和《浙江省卫生系统支援青川灾后恢复重建三年规划》要求,上半年,完成了第3-6批援川支医人员的派遣、轮换工作,全力协助推进青川县卫生重建项目建设。目前,青川县35个乡镇卫生院项目中基本完成和基础施工的各有5个,主体施工的16个,主体结顶的9个,预计今年9月前全部完工。同时制定了浙江对口青川卫生系统智力支援实施方案,加强了对青川医务人员的业务和技术培训。 三、围绕民本和谐卫生建设主线,深入推进城乡卫生统筹发展 6.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一是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保障水平,全省参合人数3035万人,参合率92.62%,人均筹资179元,各县(市、区)人均筹资水平均达到省政府要求的140元以上,并全部建立了“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统筹”模式。全省住院补偿率31.49%,门诊补偿率20.18%,较上年提高。二是扎实推进第二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全省完成体检约1262万人,体检率达41%,乙肝筛查907.6万人,筛查率达71.9%,对体检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并对检出的慢性疾病实施社区管理。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调整完善服务项目,重点抓好老年人、儿童、妇女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糠尿病、恶性肿瘤与精神疾病等重点疾病的社区服务,着力提高公共卫生项目服务绩效水平。 7.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在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了社区卫生服务运行体制机制改革,各地通过建立社区卫生服务重点联系区(医院)制度,积极探索大医院带县医院、大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建设等工作。杭州市上城区等9个区和浙医一院等5家大医院成为省社区卫生服务重点联系区(医院)。杭州市继续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收支两条线”综合改革,推行“核需定支”做法,试点“全额预算”管理。嘉兴市出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政策,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大学生给予补助。宁波市从财政补偿、人才培养、内部管理和药品销售等多环节入手,大力实施以收支两条线为核心的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台州市出台城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细则,加强社区卫生绩效管理。义乌市深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进程,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现信息化管理。常山县积极推进县、乡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取得实质性突破。 8.积极建立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机制。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出台后,省政府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建立“统一领导、统一规则、统一平台、统一市场”等“四统一”为主要内容的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并成立了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我厅前期主要抓了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建工作,组织起草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组成部门的工作职责;深入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卫生部门、招标办、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和省医药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浙江省推进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目前已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制定下发了《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廉价药品目录(第一批)》,率先启动廉价药物网上集中采购,为全省全面推进集中采购工作积累经验;制定了《全省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设置方案》,加快推进全省采购平台建设,启动全省药品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 9.高度重视基层卫生人才建设和医学科技创新工作。我厅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了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试点工作,今年面向全省农村免费定向培养500名临床医学专科层次的本地化实用卫生人才。制订了《关于下达全省农村乡镇卫生院招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毕业生指导性计划的通知》,今年拟招收2000名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毕业生到全省乡镇卫生院工作。同时,着手全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计划,拟从今年起,在5年内,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00名本科以上医学毕业生,充实我省34个欠发达县(市、区)农村乡镇卫生院,实行五年服务期,目前方案正在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中。 上半年,全省卫生系统已争取到国家级和省部科研项目50项,荣获省科学技术奖65项。其中,我省承担的国家“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重大科技专项和“国家数字卫生关键技术和区域示范应用研究”“十一五”支撑课题启动,研究进展顺利。同时,为加快卫生适宜技术下基层工作,拟从今年起,在全省建设100个以上的省级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上半年,已有34家基地纳入第一批省示范基地建设计划。此外,还启动实施卫生引资促强计划,开展了与法国、英国和港澳台地区在区域卫生规划、全科医学发展和医学学术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卫生改革发展经验和成果。 10.认真开展医患矛盾纠纷调解和门诊管理建章立法工作。为缓解大医院看病难问题,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门诊实名挂号,改善门诊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根据今年省法制办立法计划,针对医患矛盾纠纷问题,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起草了《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办法(送审稿)》,目前已上报省政府法制办。 11.大力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大力推进以“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和“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为内涵的“三名”、“三进”工程,切实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力度,高度重视全国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上半年,9个地市中医医院列入国家地市级重点中医院建设项目,3家县级医院得到中央投资项目资金重点支持,2个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顺利通过国家验收,30个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评估验收,4个中医重点研究室列入国家重点研究室建设计划,1人入选国家首届30名国医大师。 12.启动实施卫生强市强县创建工作。上半年,制定下发了《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申报考核规程(试行)》,规范了卫生强市强县申报、考核、命名和日常管理工作;成立了省卫生强市强县考核管理办公室,建立了卫生强市强县考核专家库,负责卫生强市强县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指导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在征求市、区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卫生强区考核细则(试行)》。目前,已有3个市、10个县(市)向卫生强市强县考核管理办公室提出了申报意向,启动了卫生强市强县创建工作。 四、围绕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要求,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疫情防控工作 13.全力以赴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坚持“外堵输入,内防扩散”的防控策略,以“减少二代病例,严防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应对疫情变化”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全力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全省卫生系统共有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2家,设立全国流感监测实验室12个,设立国家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16家,确定收治定点医院90家,建立卫生应急队伍507支共5449人,储备防治药品达菲7000盒,体温表80万支,口罩80万只和防护衣7000套,覆盖到全省各市。截止6月30日,我省累计发现输入性确诊病例34例,其中1例为输入性二代病例,均得到有效隔离治疗;累计医学观察770人,接收检验检疫部门移送发热流感样症状入境人员323人,社区实施归国人员健康监测3500余人,所有排查对象均得到合理处置。同时,还圆满完成浙洽会、消博会疫情防控工作任务,未发生甲型H1N1流感病例,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力争两会期间不发生甲型H1N1流感本土病例,确保不出现疫情扩散”的目标。 14.继续抓好其他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继续做好手足口病、麻疹、霍乱等急性传染病和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上半年,全省共报告手足口病例19146例,死亡5例;麻疹病例1207例,比去年同期减少89.39%;报告霍乱、伤寒副伤寒、甲(戊)肝、痢疾等肠道传染病发病7000例,较去年同期下降43%。上半年,全省完成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23693人,累计免费抗病毒治疗634例,共对159万外来务工人员、暗娼人群和男男性行为者等高危人群提供了面对面行为干预,全省30个吸毒人员美沙酮维持治疗点正常运转,新设3个门诊和9个服药点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截止6月30日,全省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4331例,其中新检出614例,比去年同期增长14.8%。上半年,甲乙类传染病总体疫情呈下降趋势,全省共报告77283例,较去年同期下降20%左右。 15.扎实做好公共卫生安全和爱国卫生工作。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和“十小”行业小餐饮卫生整治与规范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做好过渡时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活动,实施“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专项行动,加强医疗市场监管和职业卫生技术指导工作。、继续实施母婴健康工程和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启动妇女乳腺癌和子宫颈癌“两癌”筛查试点,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力度,提高妇幼保健水平。充分发挥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发展现状和政策调研,大力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卫生城市(城镇)创建,认真组织“中国公民健康素养行动”,扎实做好农村改水改厕技术指导等工作。上半年,在49个县(市、区)开展中央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在14个县(市、区)启动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 下半年,全省卫生工作将认真贯彻全国医改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推进重大卫生项目建设,促进城乡卫生统筹发展、构建民本和谐卫生为重点,主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抓大事,按照全国医改会议和省委全会精神,积极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一是在省医改领导小组领导下,作为主要部门参与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加强与成员部门协调配合;二是抓紧调查研究,参与拟订并出台我省医改实施意见,研究拟订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三是参与筹备并召开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部署落实我省医改工作;四是积极指导和推动各地开展医改工作,重点跟踪指导县、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运行管理试点工作,促进城乡卫生统筹发展;五是明确今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并确保完成。 (二)抓急事,按照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要求,全力抓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等工作。一是继续高度重视我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做好应对第2波流感的准备工作,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在坚持现行“外堵输入,内防扩散”策略的基础上,将“减少二代病例,严防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应对疫情变化”作为下一步防控工作的重点。二是根据国家要求,确定我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落实财政资金,建立工作机制,启动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服务。三是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以霍乱为主的夏季肠道传染病和流脑、禽流感等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继续不断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四是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在省政府领导下,建立由卫生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同时理顺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切实加强食品和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 (三)抓要事,按照中央投资项目和省六大行动计划要求,积极推进卫生重大项目建设。一是继续积极争取中央投资项目资金和医改建设资金,重点支持我省欠发达地区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按中央规定要求和时间进度,指导、监督各地各单位扎实推进确定的中央投资项目建设;三是根据省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2009年实施计划安排,结合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要求,制定完成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二期建设方案、杭州市区医疗资源配置规划和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并继续推进县级医院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中医院、传染病院和精神病院建设;四是支持做好青川灾后恢复重建卫生项目建设工作。 (四)抓实事,按照省政府十方面实事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农民健康工程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一是按照国家医改要求,制定出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提高筹资标准,调整补偿方案,增强保障能力;二是制定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实施办法,开展参合农民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即时结报补偿费用的探索试点;三是完善农民健康体检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案,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上,以老年人、儿童、妇女和残疾人为重点对象,以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为重点,调整完善健康体检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对象和内容,提高服务绩效和管理水平;四是结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力争30%的县(市、区)基层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施零差率销售,同时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偿机制和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创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五)抓难事,按照民本和谐卫生发展要求,着力破解卫生发展难题。一是建立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机制,研究制订全省药品集中采购规则,启动全省询价采购试点,加快推进全省药品统一招标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范围和品种,保证群众用药安全,降低药品采购成本;二是加快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办法立法进程,建立政府主导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缓解医患矛盾;三是出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编制标准,建立完善基层卫生人员免费定向培养和招聘执业医师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四是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提高中医药服务和使用效率;五是指导开展卫生强乡镇(街道)建设,推进卫生强市强县建设工作,提高区域卫生整体水平;六是加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地、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就补偿机制、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等方面进行单项或综合的改革试点,着力在医院投入补偿、绩效评价、医药费用与运行成本控制以及降低群众医药负担方面寻求突破;七是加强“国家数字卫生关键技术和区域示范应用研究”等课题的研究和应用,用信息化推动区域卫生资源互通共享,助推我省医改工作。(厅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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