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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公布2009年9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发布时间:2009-10-20 08:47:25 信息来源:厅疾控处 访问次数:

  2009年9月1日零时至9月30日24时,全省90个县(市、区)均有传染病报告,共报告甲、乙类法定传染病20种,12560例,其中死亡11例。无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炭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白喉报告。
  2009年9月,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梅毒3281例、肺结核2344例、乙型肝炎2207例、甲型H1N1 1483例、淋病1479例,占发病总数的85.94%;各病种报告死亡数依次为:肺结核(4例)、艾滋病(3例)、狂犬病(2例)、肝炎未分型(1例)、新生儿破伤风(1例)。
  附表1  2009年9月浙江省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表

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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