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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进一步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08-05-13 08:28: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卫生2008年第7期
  日前,省卫生厅与省教育厅联合召开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合作座谈会,通报近年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分析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特点、影响因素和发展趋势,交流合作经验和体会,研究下一步防控工作,商讨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合作机制。
  2005—2007年全省共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28起,占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数的73%,发病19978例,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病数的79%;死亡2人,占死亡总数的4%。学校类型以小学为主,尤其是乡村小学(占51%),发病以呼吸道传染病为主。主要原因,一是农村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均衡。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偏远地区学校卫生条件非常差,饮水、食宿达不到标准要求,存在着传染病发生的潜在威胁。二是学校医疗保健队伍薄弱。三是信息不能及时准确获取。
  与会双方一致认为,尽快建立两部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合作机制,包括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协调小组,建立部门例会制度,定期交流学校卫生工作情况,通报相关政策和工作信息,研究和完善学校疫情报告和通报制度、卫生健康巡查制度、研究学校卫生队伍的指导管理,协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同时,与会双方还拟定了8项合作内容:一是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二是完善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三是探索建立学生症状监测、因病缺课信息实时报告系统。四是建立学校卫生应急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五是建立学校卫生队伍建设培训合作机制。六是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联合处置机制。七是举行学校卫生应急处置演练。八是定期开展对全省学校卫生工作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和先进表彰。(厅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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