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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5-13 08:26:08 | 访问次数: | 信息来源:鄞州区卫生监督所 | |
5月份,鄞州区卫生部门对工作配合、整治得力,卫生面貌显著改善的“小餐饮”经营户给予相应的奖励,最大限度地调动餐饮单位积极性,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加强自身管理能力。 自2007年8月开始,鄞州区开展了迎接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活动、进行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和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鄞州区卫生部门加大了对餐饮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三镇(邱隘、古林、高桥)三街道(钟公庙、下应、石矸)辖区内“小餐饮”的监督力度,“小餐饮”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整治期间,鄞州区卫生部门制定了十二条整顿规范卫生分级标准,并建立激励机制,参照十二条准对“小餐饮”单位进行评级并根据不同的分级给予不同的奖励。 经整治卫生状况为A级的,给予1500元奖励,一个年度内15名从业人员可就近免费参加健康体检;评为B级的可给予1000元奖励,一个年度内10名从业人员可就近免费参加健康体检;基本达标的,一个年度内5名从业人员可就近免费参加健康体检。 5月份,鄞州区卫生部门守信奖励这些餐饮单位,进一步激励业主的卫生意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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