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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浙江省特级专家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15 09:37:11 访问次数:

浙卫人〔2008〕33号 

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浙江省特级专家评选的通知》(浙组〔2008〕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厅系统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推荐选拔工作。如无合适人选可不作推荐。
  二、上报材料与时间要求:
  各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省特级专家候选人推荐表》并附有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被推荐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确认函。
  请各单位在4月25日前将《浙江省特级专家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0份(附电子文档),以及相应附件材料1套报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省卫生厅大楼5013室)。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望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人:省卫生厅人事处孙政、丁彦,电话:87709029、87709096;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沈杰,电话:87709119,Email:shenjie@zjwst.gov.cn。
  

附件:

1.省组织部评选第二批省特级专家通知

2.浙江省特级专家候选人推荐表


 

  
  省卫生厅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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