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名称 ]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审批公开细则 |
[ 受理机构 ] 浙江省卫生厅规划财务与审计处
| [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 [ 联 系 人 ] 赵华娟、胡 伟 | [ 联系方法 ] (0571) 87709056 、(0571) 87709052 |
| [ 被许可人 ] 个人和企业(组织) | [ 有无收费 ] 无 |
| [ 承诺期限 ] 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根据投票结果,确定配置单位。省卫生厅每季度召开一次评审会议,根据评审意见,在24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批复。 |
| [ 实施行政许可依据 ] |
根据卫生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第43号部长令)、《浙江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及《浙江省卫生厅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服务对象: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服务内容: 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上报的要求配置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磁共振成像装置(MR)、X刀、γ刀、直线加速器、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PET)、碎石机等八类大型医用设备的申请进行评审。
|
| [ 申报条件 ] |
无 |
| [ 材料明细 ] |
(1)申请表; (2)申报人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 (3)申请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证; (4)有关当地同类设备配置情况的材料。 |
| [ 办理流程 ] |
由医疗卫生机构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配置申请,逐级上报省卫生厅受理中心。并提交以下材料。 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根据投票结果,确定配置单位。省卫生厅每季度召开一次评审会议,根据评审意见,在24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批复。 |
| 无 |
| [ 表格下载 ] |
| 无 |
| [ 网上受理 ] |
| http://wwww.zjwst.gov.cn:8082/home.htm |
| [ 结果查询 ] |
| http://wwww.zjwst.gov.cn:8082/ccermore.htm |
| [ 主要监管措施 ] |
严格按照《浙江省卫生厅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浙江省卫生厅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监督电话:(0571)87078465 |